說謊者要麼編造虛假資訊,要麼掩蓋和篡改事實。如果是編造和篡改的事實,一遍又一遍地講述這件事時,難免會自相矛盾,露出破綻。
倘若有個病人患了絕症,醫生想掩蓋實情,就得另想辦法解釋病人的症狀,當然這些解釋是假的。這樣一來,醫生就得時時牢記著虛構的解釋,要不然,過了幾天病人問起,會回答得驢唇不對馬嘴。
這是因為大腦首先接受的是真實情況,意識和認識將其印入記憶,它們總會一下子浮出腦海,把編造的事實驅趕出去,而後者的根基卻沒有如此堅實牢固。真實情況由於是先入之見總會使人驀地回想起來,排斥後來的虛假細節或篡改過的細節。
如果說的完全子虛烏有,說謊者就沒有那麼多理由擔心說走嘴,因為並不存在什麼相反的印象與之發生衝突。因此由於謊言完全是自己捏造,全然沒有根基,很容易忘掉,除非記憶力超強。
對此常有些令人發笑的事情成為佐證,而出醜的則都是見風使舵、看人下功能表的人。這種人的信仰和良知依情況的改變而不同。情況總是不斷地變化,因此他們的說法也就各不相同,這些人的見解此一時彼一時,大相徑庭,見人說人話,見鬼說鬼話。一不留神就說漏了嘴,這也是常有的事。
利用騙子的記憶不清,抓住他們的自相矛盾之處,就很容易看透說謊者的心。
唐朝初年,李靖擔任岐州刺史時,有人向當時的朝廷告他謀反。唐高祖李淵派了一個御史前往調查此事。
御史對這件事是否誣告很懷疑,便邀請告密者一起去岐州。告密者很高興地答應下來。在途中,御史假稱檢舉信丟失了,觀察告密者以後的動作反應。
御史佯裝害怕的樣子,不停地向陪伴的告密者說:“這可如何是好?身負皇上之托,職責所在,卻丟失重要證據,我可真的難辭其咎!”說著,他便發起怒來,鞭打隨從的典吏官,使告密者確信檢舉信丟失。
御史無奈地向告密者請求:“事已至此,請您再重寫一份吧。否則,我要負不能辦成查訪之任的罪責,可您的檢舉得不到查證,不是也沒辦法讓皇上論功行賞嗎?”
那人一想不錯,就趕緊去重寫。他以為反正上封信已經丟失,便不管自己早已記不清當時是怎樣寫的,根據想像,憑空又造出一份來。
御史接到信件,拿出原信一比較,只見大有出入:除了告李靖密謀造反的罪名一樣,所舉證據都換了模樣,細節問題更是與前一封大相徑庭,時間、人物都難以對上號。一望即知是胡編亂造的誣告信。
御史笑笑,立刻吩咐把告密者關押起來。隨後趕回京城,向唐高祖稟告原委。唐高祖大為吃驚,一氣之下殺掉了誣告人。
這件事中,御史是個有心人,他巧妙地找到說謊者的破綻,成功地揭穿了誣告謊言,懲治了撒謊者,大快人心。
事實上這種方法十分有效,不光因為編造另外的謊言能使人抓住自相矛盾的地方,即使事先有很充裕的時間來準備,並且說謊的人很謹慎地編造了臺詞,但假如他不夠機靈的話,便無法預期對方反問的所有問題,仔細想好所有的答案。就算說謊的人很機警,也無法應付所有的突發事件。本來說辭是可以騙到別人的,但是一旦發生這種突然的改變,就會出現漏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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