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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4月16日

【人性】用目光投送你的關注(1)



當有人向你投來了注視的目光,就表示對方對你有興趣、想親近你或關心你。每個人都渴望被關注,如果對方不看你一眼,就是我們常說的“完全不把你放在眼裏”,就可認為他對你缺乏興趣或不想關注你,是看不起你的做法。還有可能是這人心裏有鬼,對你懷有歉意所以不敢看你,又或是對方很在意你,對於見你感到有點羞怯。究竟是哪種情況,要根據實際具體分析。


如果有人想貶低你,他會不禮貌地長時間地盯視你,雖然他也向你投來了注視,但那是一種讓你受不了的目光。這種盯視,在敵對的雙方間,常常可以看到。


如果走在大街上有完全陌生的人凝視著你,你會感到反感,甚至感到焦慮,會下意識懷疑自己的穿著打扮是否不得體。互不相識的人,偶然視線相遇,一般會迅速轉移視線,自然地避開對方的視線,因為被別人注視得太久,會覺得心理被看透了,有一種受到了侵犯的感覺。因此,在公交車站或電影院門口,和後面的人背向排列,除了是作前進的準備,還有避免和陌生人視線相遇的目的。如果互不相識的人交換視線,眼神中透露出想說話的慾望,則代表這兩個人想要溝通。


用目光爭取主動
目光的移開有主動和被動之分。主動移開目光的人是一種強勢的表現;被動移開目光的人,可以視為是在逃避他人的目光。


初次見面的人,誰先移開目光誰就握有主動權。在交談時,如果自認為站在高於對方的地位,那個人就會試著先移開目光。這樣做會讓對方處在被動的局面,對方就會很介意,無端地猜想先移開目光的那個人的想法“他是不是討厭我”或者“他對我有什麼不滿”,這樣一味介意對方的目光,完全被引入對方的領域。由此可見,初次見面時,快速移開目光的人,比較具有攻擊性。


但是如果兩個初次見面的人,已經寒暄了很久,有一方還沒有移開目光,或者兩個有敵對傾向的人一直瞪著對方,誰都不願先移開目光。這兩種情況都是想要握有主動權的表現,以致不得不增加眼神互相注視的時間。基於約定俗成,多數人在剛開始說話以前,或前四句話以前,會移開目光轉而看別的地方;而當話說完時,大家又會把目光挪回來注視著對方。
對於雙方目光的注視交接,人們還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。要是有人盯著我們看而被我們正巧發覺了,那個人就有義務首先移開視線。要是我們盯牢他的眼睛,他還是不把視線移開,我們就會感覺很不舒服,或者感到難堪和惱怒,認為這個人別有用心。


被動地移開視線,不是指被人強迫移開視線,而是指逃避視線。不願意接受別人的視線,不願和人進行目光接觸,是犯錯的人、內向的人、有愧疚的人常做的動作。簡單地說,就是一種鴕鳥的心理,像鴕鳥一樣把頭埋進沙子裏,以為自己看不見對方,對方必定也看不見自己。事實上,躲避別人視線的人,肯定極不願意看到對方,同時,他心裏也根本不想讓對方看見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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